为维护邮政业消费者合法权益,促进邮政业服务质量的提高,按照国家邮政局的统一布署,云南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于2008年四月一日成立, 同时启用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专用特服号码“12305”,正式受理邮政业消费申诉。4-6月共受理消费者申诉投诉158件,其中国家局转办6件,局受理152件,有效申诉14件,占总申诉量的9.2%。有效申诉中涉及邮政普遍服务问题 3件,快递服务问题11件。
一、邮政普遍服务申诉情况
4-6月,申诉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对邮政普遍服务问题的投诉37件,其中证据充分的有效申诉3件,占有效申诉量的2%,其中邮件延误1件,汇款违规收费2件。
二、快递服务申诉情况
(一) 消费者申诉的主要问题
4-6月申诉中心受理消费者对快递服务的有效申诉11件,占有效申诉量的78%。其中快件延误 2件,快件丢失及内件短少6件,快件损毁3件。其中代收货款问题比较突出,一方面是代收货款公司投诉邮政投递员,在用户拒收的情况下应该再次上门投递。另一方面,消费者通过电视、网络购物,邮政代收货款购买的商品,有的用户投诉其中一部分存在质量问题,有的称内件不符或只有商品的外包装,而拒付货款。
消费者申诉的主要问题及所占比例统计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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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申诉问题 |
申诉件数 |
比例(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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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延误 |
3 |
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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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丢失及短少 |
6 |
4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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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损毁 |
3 |
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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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违规收费 |
2 |
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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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 |
— |
14 |
100 |
(二)快递类问题的申诉处理情况
在关于快递服务的11件有效申诉中,涉及6家快递企业。这些申诉在各个快递企业的积极配合下,均得到了圆满的解决,经申斥中心回访用户,用户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。
4月15日,一位叫彭芳的女士向申诉中心打来电话,称自己通过中通速递寄递的包裹,到了昆明以后没有及时投递,自己打电话得知,投递业务员携带用户的包裹离开了公司,电话换了,人也找不到。中通速递得知用户投诉后,并没有推脱责任,而是主动与用户联系,协商赔偿事宜。经申诉中心回访,彭女士对该公司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。
4月28日,瞿花女士向申诉中心投诉,自己通过昆明南骏速递公司(上海东方捷运云南分公司),从昆明高新区递往江苏吴中区的一件邮政丢失,内装16台数码相机,保价金额是24000元人民币。经查次件货是到了上海以后,由上海东方捷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运寄的过程中丢失。昆明南骏快递公司没有让用户焦急的等待快递企业之间的协商结果,更没有因为赔偿金额过大,而推卸责任。他们果断的决定,先由自己垫赔保价金额,和上海总公司的协商由他们后期进行,无论协商的结果如何,没有让消费者在着急中长时间等待。
6月5日,申诉中心接到曲靖一位叫许惠贤女士的求助电话,反映自己通过电视购物购买了一台按摩椅,邮政快递代收货款,付完款后验货发现并不是自己当初看中的那种款式,功能也完全不一样。和商家协商却被告知概不退换,就再也不接听许女士的电话。尔后许女士向消协投诉,得知这个商家连个具体地址都没有,才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。万分着急的情形下,想请申诉中心和邮政公司协调,能否把货款多留一天,她再跟商家协调换货。邮政公司了解情况后决定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义不容辞,落到实处就是帮助消费者解决实际困难。邮政公司暂留货款后当天下午,消费者打来电话,告知商家已同意换货,她对申诉中心和邮政公司的帮助表示感激万分。
正是这些诚信的企业,认真地对待每一件用户的投诉和申诉,从用户的申诉投诉中看到自己的不足,不断的改进服务质量,有力地支撑着云南邮政业向前发展。